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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教務處公告

115學年度七升八年級本土語文改選修申請書(6/12中午12:00紙本送達教務處,逾時不候)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本土語文自112學年度起屬於國中七、八年級部定課程,學生目前七年級所選修之語言皆為家長於新生報到時選填之語言別。依據國家語言法,本土語文應以持續同一語言學習為原則,惟考量學生因家庭語言使用需求之因素(例如:家裡有需要手語溝通的需求,需改選修手語才能與家人溝通;具原住民身分須學習族語),故提供115學年度七年級學生申請八年級改選修。以下事項敬請配合:

  1. 改選修後應持續至八年級2學期結束,不得中途更換。

  2. 改選修的語言八年級時授課老師會以八年級的學習教材為主,考量同學七年級未選修該語言,為了銜接課程,請詳閱改選修申請表內的自學教材,請運用暑假自主學習欲改選修之語言之七年級進度(例如:八年級改選手語,請運用暑假把七年級的手語教材先閱覽、初步學習一遍)

  3. 請學生及家長自行印製本表填妥後於115年6月12日(五)中午12:00以前繳回教務處教學組。逾時無法申請。

  4. 目前教育部規範國中階段開設部定本土語文課程不包含新住民語,若有個別選修需求請洽教務處教學組林組長27991867分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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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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