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及家庭突遭變故人士子女順利就學,
提供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午餐費、教科書費等項目教育補助,
協助對象包括:
一、低收入戶;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突遭變故;
四、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5萬元以下且家戶年利息收入低於2萬元以下者;
五、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證明者;
六、原住民族;七、身心障礙;八、軍公教遺族。
請符合前述申請資格者依需求於 6/26(五)16:00前 填妥申請表,
並備齊證明文件,交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續申請者已於6月底將新表格委由導師轉發,
新申請者最晚請於9/4(五)前至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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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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