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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調查本府參加該學院「113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之訓練需求一案,請彙整所屬人員參訓需求後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依說明三完成線上填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力學院112年10月17日人發綜字第11203013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13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113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需求填報操作說明及年度訓練需求調查常見問題說明資料各1份。
二、人力學院為規劃113年度訓練計畫,爰辦理案內各班別之訓練需求調查,請依前開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所列各班別之研習目標、研習主題及參加對象覈實填列需求人數,該學院之調訓原則及要求填報作業方式如下:
(一)113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含實體課程及遠距同步課程,實體課程採「分區調訓」方式,遠距同步課程採「不分區調訓」方式。
(二)本次調查於系統中分設「臺北院區」及「南投院區」兩頁面,本府人員之訓練地點原則為臺北院區,請於「臺北院區」頁面填報;惟部分特殊班別(例如班別名稱加註「※」或「遠距」者)僅於南投院區辦理者,請至「南投院區」頁面填報。
三、本府各機關填報訓練需求方式如下:
(一)無訓練需求:請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至本府TAIPEION入口網/人主政風/iPSN人事服務網/人事表單調查填報/電子表單2.0「人力學院113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填報「無需求」。
(二)有訓練需求:為利後續彙整作業,除至前開電子表單2.0填報「有需求」外,另請依前開期限至人力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承辦人專區」/「需求調查填報」完成各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填報完成後請點選「上傳彙報名冊」。
四、另113年度人事人員訓練係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籌規劃,將由該總處另行辦理訓練需求調查;又為使本案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請確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
(一)請依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對象確實填列訓練需求,又近3年(110年至112年)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別者,請勿重複填列。
(二)請審慎考量訓練需求並自行預列「遞補學員名冊」,以因應獲錄取學員屆時未能如期參訓(例如離職、留職停薪或因公務繁忙等)時辦理遞補作業;另請控管所屬人員填送需求之上限,每人填報研習時數原則以不超過40小時為原則(以每日6小時計算)。
(三)除特殊班別外,人力學院得衡酌需求調查結果彈性調整各班辦理情形,未達一定需求人數之班別,得不予開班或合併兩院區需求辦理。
五、本案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參考「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需求填報操作說明,或逕洽人力學院數位學習組林如崧先生,聯絡電話:049-2332131分機7413;有關訓練計畫相關疑問,請參閱年度訓練需求調查常見問題說明資料,或逕洽人力學院綜合規劃組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83691399(黃鷰淳小姐【分機8112】、王云圻小姐【分機8107】或林家緯先生【分機8108】)。
六、本案經報名,務必於明年來函時前往參訓,如有已報名但未參加之情形,將會記列缺點一次。
七、研習地點:臺北院區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南投院區地址為南投市光明路1號。
八、請有意願報名的同仁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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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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