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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人事室公告

宣導-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

{{ $t('FEZ001')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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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貫徹本府 「酒駕零容忍 」立場,重申 「酒後不駕(騎)車 」及禁止於上班期間或午休時間飲酒及酒後滋事,以端正紀律。

二、檢附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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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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