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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人事室公告

宣導-重申職場霸凌「零容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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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一、為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進而安心投入工作,重申市府對於職場霸凌「零容忍」立場,並訂有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

二、依旨揭注意事項第5點:「(第1項)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申訴 。(第2項)前項申訴應向霸凌者所屬機關提出......。」、第6點:「(第1項)以書面提出申訴者,應備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申訴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服務單位、職稱。
(二)有申訴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申訴之事實、內容。
(四)證據。
(五)年、月、日。

(第3項)申訴代理人應提出委任書。」

三、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一)專責人員:人事室

(二)申訴電話:27991867轉602

(三)傳真:27978038

(四)電子信箱:65400x@tp.edu.tw

四、檢附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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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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