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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人事室公告

訂定「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教員工請領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範」,並溯自113年11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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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訂定「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教員工請領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範」,並溯自113年11月22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公教員工因 公傷病住院醫療,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費用,全民健康保險不予給付部分,同意由其服務機關核實補助。爰「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為請領住院醫療補助之必要條件。

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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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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