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113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一案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4年3 月14日(星期五)前函
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或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
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4年4月15日(星期 二)。
四、檢附臺北市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及實施方式須知一份。
五、如有問題請洽詢輔導室郭岱昀老師,電話:02-2799186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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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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