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本市教育局114年4月25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5584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直轄市、縣(市) 政府校園性別事件及體罰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紀錄」決議事 項辦理。
三、旨案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語文領域及性別平等教 育輔導團共同研發「打破框架-在閱讀中看見自己、家庭 和愛」之教學示例,並公告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 源整合平台」(CIRN),可提供各級學校教師進行性別平 等議題融入教學使用,以提升學校包容、肯認多元差異之 尊重態度,深化性別平等教育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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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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