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臺北市政府辦理「115年度傑出市民遴選」,相關資訊如下,請參閱。
一、受理期間:115年4月1日(星期三)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
二、推薦對象: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且最近3年內具下列事蹟之一者:
(一)發明或著作經主管機關核定,對市政建設有重大貢獻。
(二)對市政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並經採納,具重大績效。
(三)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重大貢獻。
(四)對國民外交具重大績效。
(五)其他足為社會表率之優良事蹟。
三、推薦方式:由個人或機關團體填具推薦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一式11份。
四、送件方式:請於115年7月31日前函送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辦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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