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轉知:臺北市第一期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管制區範圍如下:

()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包括:3站(市府、臺北,及南港轉運站)、6處(陽明山公園、國父紀念館、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臺北101大樓、忠烈祠)。

()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包括:3廠(北投、內湖,及木柵焚化廠)、1航站(臺北國際機場)。

 

進入上開管制範圍之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如出廠滿3年(含)以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自主管理標章者,全時段禁止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區域,違者將採直接取締告發,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1-23|

{{ $t('FEZ005') }} 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