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生教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檢附臺灣臺北地檢署臺灣臺北地檢署之「申請書」、「成果表」及「活動照片表」各1份,請各級學校自行提出申請,並最遲於宣導日期1個月前,將申請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臺灣臺北地檢署文書科公務信箱(tpcd@mail.moj.gov.tw)或以傳真方式申請(傳真號碼:02-23880870)。
二、臺灣臺北地檢署於接獲申請,將安排講師到場「免費」宣講,每場次以1小時為原則。
三、日期擇定後避免改期,請申請學校於活動當日準備投影設備及拍攝照片,活動結束後請將成果表及活動照片(4張)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回臺灣臺北地檢署文書科公務信箱。
四、考量臺灣臺北地檢署上班時間及交通因素,請學校宣導活動勿安排於上午朝會及午休時間。
五、臺灣臺北地檢署所屬轄區如下:
(一)臺北市:萬華、中正、中山、松山、文山、大安、信義區。
(二)新北市:新店、深坑、烏來、坪林、石碇區。
(三)非臺灣臺北地檢署轄區者礙難接受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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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21|
{{ $t('FEZ005') }}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