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轉知:本市教育局「114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無人機教育領航實施計畫」

{{ $t('FEZ001') }} 資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114年度無人機教育中心營運計畫書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無人機科技認識與應用能 力,培養學生創新思維與跨域整合能力,向下延伸推動無 人機教育課程,促進無人機教育發展,特辦理旨揭計畫, 本次計畫重要資訊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

(二)實施期程:即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止。 

(三)實施方式 

1、本計畫依據各校實施內容、師資準備度、無人機教育 應用及資訊科技創新性等進行審查後擇優補助。 

2、參與學校應至少指派一名教師,參與中心辦理專業社 群。 

3、申請通過學校須至少開設1個無人機相關社團或至少3次專題課程,並指導1隊(含)以上學生參與本市無人 機競賽。 

4、計畫期程屆滿,應於規定期限上傳相關實施成果,未 於期限內提出者,視同計畫未完成,本局得要求學校 繳回全部或部分補助經費。 

5、計畫學校應配合參與本局辦理無人機教育相關活動, 推廣無人機教育課程。

(四)申請方式:撰擬附件「申請計畫書」,將核章後文件為 PDF檔及可編輯檔,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下午4時 前,函報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北市無人 機教育中心)。

(五)補助內容 

1、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8萬元,至多補助15 校,經審查後擇優錄取。 

2、業務費:包括鐘點費用、外聘講師鐘點費用、餐費、 資訊設備維護費、1萬元以下需列帳物品及雜支等。 

3、設備費:包含無人機及1萬元以上資訊科技相關設備; 前述設備採購須與所提報課程計畫直接相關,補助額 度以5萬元為限。 

 

三、倘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北市無人機教育中心蔡麟傑教 師,聯絡電話:(02)22300506轉225,電子信箱:p327 harry@mcvs.tp.edu.tw。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20|

{{ $t('FEZ005') }}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