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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加強宣導「學生暑假期間參與校外營隊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 $t('FEZ001') }} 訓育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加強宣導「學生暑假期間參與校外營隊活動」 相關注意事項,以保障學生權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4637號函辦理。 

二、考量暑假期間,學生參與校外營隊頻率提高,為確保學生安全及權益,加強宣導下列學生暑假期間應注意事 項,並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輔導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一)履約部分:

1、參與坊間業者所舉辦各類營隊活動時,應審選合法立案業者,並檢視與業者訂定契約內容,應包含履約責 任、業者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等風險評估事項; 倘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可請學校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協助。

 2、注意契約所定下列業者應負義務相關事項:業者因辦理活動相關所持有學生證件、印鑑及相關資料,除供營隊動申請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若因洩漏個人資料致學生受有損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保險部分: 

1、依注意事項第8點第1項規定略以:「學生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時,學校應提醒學生、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注意下列契約締結及內容相關事項:…… (三)活動費用包括項目(如交通運輸費、住宿費、 膳食費、遊覽費、保險費及報酬);並應檢視保險契約中保險公司名稱、最高額度保險金、重大財損保險金及重大傷殘保險金等重要事項」。 

2、另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略以:「業者於營隊活動行程開始前,應就學生依契約所為行程,依法令規定與各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相關 保險」。

 (三)活動安全部分:

 1、注意事項第8點定有契約不得有營隊活動中突發或未能預防等原因,致學生受有損害時業者應予免責之約 定。 

2、注意事項9點針對業者義務部分規定略以:「學生於營隊活動行程中發生疾病或事故時,業者應為必要協助 及處理;所生費用,由學生負擔。但業者對於學生意外事故發生有故意或過失者,其所生費用,由業者負 擔」。

 3、請注意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相關基礎 防救知識(如下):

暑假時間長時間的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活動)基礎的防救知識須知。
山域活動:
風險評估與路線選擇:: 在出發前,應充分了解路線的難易程度、地形、天氣狀況等,並根據自身體能狀況選擇合適的路線。
體能準備:: 登山前應進行充分的體能訓練,以確保有足夠的體力應對長時間的徒步。
結伴同行:: 盡可能與有經驗的夥伴同行,避免單獨行動。
攜帶必需品:: 必須攜帶足夠的水、食物、地圖、指南針、頭燈、急救包、雨具等。
了解求救方式:: 了解並熟悉當地的求救電話、通訊方式以及緊急避難地點。
注意天氣變化:: 山區天氣變化迅速,應隨時注意天氣預報,並做好應對突發狀況的準備。
安全第一:: 遵守規定,不隨意冒險,量力而行。
水域活動:
選擇安全場所:: 避免在不明水域或有危險標示的地方游泳或進行水上活動。
注意水溫:: 水溫過低可能導致失溫,應做好保暖措施。
了解水流狀況:: 留意水流速度、漩渦等情況,避免被沖走。
結伴同行:: 盡可能與熟悉水性的夥伴一同前往,並保持聯繫。
穿著救生衣:: 進行水上活動時,應穿著合適的救生衣。
不逞強:: 不要在疲勞或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下水。
緊急情況應對:: 學習基本的溺水急救知識,並了解如何呼叫救援。
其他注意事項:
防曬:: 長時間戶外活動應做好防曬措施,避免曬傷。
防蚊蟲叮咬:: 攜帶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保持環境整潔:: 不要留下垃圾,共同維護環境。
尊重自然:: 不要任意破壞動植物,保護自然生態。
總之,長時間的戶外活動需要周全的準備和謹慎的態度。 了解並掌握相關的防救知識,才能確保活動的安全。
 

三、另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觀傳局於111年業訂定「臺北市戶外體驗活動契約範本」(請參閱附件),強化揭露體驗活動相關資訊、 配置專業人員及裝備及加強投保分攤風險等面向,提供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訂定契約參酌使用,以維護學生權益,提升親師生消費與安 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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