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請有興趣參賽的同學參閱,提醒同學:
參加臺北市美術比賽需先參加校內初選,由校內推選代表參賽,收件截止日為114.9.8(一)16:00,請同學把握時間準備。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 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 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 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 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 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 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參賽者須配合各校收件及行政作業期程完成交件,逾期不受理。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4 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本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國中組請送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國中部)、高中(職)組請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
四、詳細報名及參賽規定,請參閱附件 「114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五、有關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 (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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