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國小應屆畢業生、且已同意授權教育局調閱戶政地政資料者,
無論是否具有優先資格,
都務必於 4/1(三)00:30 - 4/10(五)23:30 至新生平台登記資格。
(所謂登記資格,意近於請教育局「正式調閱」我的資料。)
(當時未同意授權教育局調資料的,採現場複審,無須線上登記)
登記步驟:
步驟1. 左側選單 / 選擇「國中新生家長」(本市家長採「單一身分驗證」方式登入)

步驟2. 登入後,選擇左方選單 / 額滿學校優先資格線上登記
然後 選擇 您所具備的資格 ( 所有權 / 6年以上經公證租賃證明 / 無 )

步驟3. 上傳檔案(系統設定只能 1個檔案,請自行合併後上傳)
(1)所有權:全戶共同設籍且具權狀資格,
請填寫建號、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
然後上傳今年任一月份水/電費帳單照片。

(2) 6年以上同址公證租賃證明:
全戶共同設籍且有6年以上同址公證之租賃證明,
請將經公證之租賃證明、公證書、
今年任一月份水/電費帳單合併為 1個檔案後上傳。

(3)無:
若未具上述兩種資格,請選填「無」,
後續教育局仍會調閱學生與父母是否同戶設籍(與排序有關)。
步驟4. 請記得按下「確認登記」,送交資料國中端線上審查。
本校將於 4/28 前e-mail通知是否符合優先資格。
簡而言之,只有全戶共同設籍(父+母+子 同戶),且具有所有權狀(或公證租賃證明者),可以完全線上複審,無須來本校。
若您是以下情形,線上登記"無"後,
仍需現場複審(因這些情形教育局調閱不到):

▲現場複審時間:
5/4(一) ~ 5/8(五) 上午9-11時、下午14-16時
▲複審地點:本校 2F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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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31|
{{ $t('FEZ005') }}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