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北市教資字第11530638462號函說明。
二、有關學校電子郵件信箱,無論電子郵件信箱結尾是否帶 有學術網路(edu.tw),只要信箱有學校網域(如:@學校 網域.tw或@學校網域.gs.tw等)均屬學校公務信箱,請於師生離開學校(畢業、轉學、離職等)後90天刪除,並定期進行學校電子郵件信箱清查,以確保學校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正確性。
三、本校畢業之學生請將該帳號的資料儘早移動,或如有使用此信箱帳號綁定其它服務或系統請盡速更動,日後移除帳號該系統將無法使用,原定於2026年12月31日刪除帳號,但因應市府來函規定,本校將提前於2026年9月1日刪除帳號。
四、提醒114學年度畢業學生(信箱格式為1125xxxx@lsjhs.tp.edu.tw)之帳號亦將於2026年9月1日刪除帳號,請學生提早因應。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5-20|
{{ $t('FEZ005') }}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