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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Taipei Lish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113年度女性與幼童預防被害安全保護法治教育」宣導活動一案

{{ $t('FEZ001') }} 生教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6月3日北檢文字第 11310501280號函辦理。

二、本次活動辦理對象為該署轄區(萬華、中正、中山、松 山、文山、大安、信義)學校,請轄區內有意辦理宣導活動之學校最遲於宣導日期1個月前,將申請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該署文書科公務信箱 (tpcd@mail.moj.gov.tw) 或以傳真方式申請(傳真號碼:(02)2388—0870)。

三、該署於接獲申請後,將安排講師到場「免費」宣講,每場次以1小時為原則。日期擇定後避免改期,請申請學校於活動當日準備投影設備及拍攝照片,活動結束後請將成果表及活動照片(4張)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回該署文書科公務信箱。

四、另考量該署上班時間及交通因素,請學校宣導活動勿安排於上午朝會及午休時間。

五、檢附申請書、成果表及活動照片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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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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